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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龙源陕西凤县观日台49.5MW风电工程110KV送出(第二次公告)

setoff  发表于 2012/8/17 11:02:23      424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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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龙源陕西凤县观日台49.5MW风电工程110KV送出(第二次公告)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
招标编号:YHGC-120802-SJ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龙源陕西凤县观日台49.5MW风电工程110KV送出线路勘察设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及勘察甲级企业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3 在陕西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符合《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陕备案管理规定》(陕建发[2010]234号)的规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独立设计并已建成投运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5项及以上勘察设计业绩。
3、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设总:近3年内担任过2项及以上同类工程设计主设人。
6、企业现状符合法律规定,投标截止日前没有下列情况: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7、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三、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 年8月15 日起至 2012年8 月19 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质证明原件以及被授权人 。
五、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2012 年8 月30 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交至,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2 年8月 30日10:00时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zbgs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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