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馨 13121860588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固始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2]791号文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项目法人为固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采购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固始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柳树、分水、沙河铺、汪棚、草庙集、李店、南大桥、方集、陈淋子、洪埠、武庙集和石佛12个乡镇,32个行政村,26所学校,工程计划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7.8万人,解决师生饮水问题1.5万人。
2.2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1个监理标、5个施工标、5个管材采购标、2个水质处理设备采购标和1个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采购标,具体内容如下:
2.2.1 监理标
监理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JL-01]:固始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个乡镇全部建设任务的建设监理。
2.2.2 施工标
施工Ⅰ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SG-01]:工程内容是柳树店乡集中供水工程和石佛店乡师生饮水工程建设;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SG-02]:工程内容是汪棚镇和草庙集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SG-03]:工程内容是李店乡和洪埠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施工Ⅳ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SG-04]:工程内容是分水亭镇、方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和武庙集乡师生饮水工程建设;
施工Ⅴ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SG-05]:工程内容是南大桥乡和陈淋子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2.2.3 管材采购标
管材采购Ⅰ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1]:柳树店乡和石佛店乡管材及管件采购;
管材采购Ⅱ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2]:汪棚镇和草庙集乡管材及管件采购;
管材采购Ⅲ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3]:李店乡和洪埠乡管材及管件采购;
管材采购Ⅳ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4]:分水亭镇、方集镇和武庙集乡管材及管件采购;
管材采购Ⅴ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5]:南大桥乡和陈淋子镇管材及管件采购。
2.2.4 水质处理设备采购标
水质处理设备采购Ⅰ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6]:分水、柳树、李店和南大桥4个乡镇一体化净水机、二氧化氯发生器和水泵等;
水质处理设备采购Ⅱ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7]:陈淋子、洪埠、汪棚、草庙集、方集、石佛和武庙集7个乡镇一体化净水机、二氧化氯发生器和水泵等。
2.2.5 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采购标
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采购标[合同编号:GSYSAQ-2012/CG-08]:分水亭镇水厂采购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1套。
2.3 工期要求
监理标服务期:十五个月(含保修期);
施工标工期:三个月;
采购标供货期:二个月。
3、投标人资格
3.1 监理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2007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2 施工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07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6)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 管材及管件采购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生产厂家须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5)2007年8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生产经验;(6)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7)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4 水质处理设备采购标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4)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5)2007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6) 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5 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采购标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是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水利行业自动化(或者信息化)业绩至少2项及以上;(4)投标人必须是省级以上机关(含省级)授予的双软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8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在报名后于2012年8月24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同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4.3.1 监理标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同时按照3.1款监理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3.2 施工标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含项目经理)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诚信记录证明;(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同时按照3.2款施工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3.3 管材及管件采购标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同时按照3.3款管材及管件采购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3.4 水质处理设备采购标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同时按照3.4款水质处理设备采购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3.5 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采购标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同时按照3.5款供水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设备采购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3.6 投标人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贰仟元(¥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张馨
手机: 13121860588
电 话: 010-5868 4300
传 真: 010-5868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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