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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黑河平原段综合治理工程溢流坝工程A-E标项招标

ideal001  发表于 2012/8/20 10:19:03      327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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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黑河平原段综合治理工程溢流坝工程A-E标项招标
工程名称 周至县黑河平原段综合治理工程溢流坝工程
一、招标内容
A标项:在环山旅游路黑河桥(桩号2+130)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B标项:在环山旅游路黑河桥(桩号2+330)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c标项:在环山旅游路黑河桥(桩号2+550)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D标项:在安哑公路黑河桥  (桩号7+810)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E标项:在安哑公路黑河桥  (桩号7+985)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F标项:在安哑公路黑河桥  (桩号7+185)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G标项:在108国道桥      (桩号13+593)处新建浆砌石溢流坝1座。
二、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后审
投标单位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及业绩,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报名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5、外地企业具有入陕西省登记证;
6、近三年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及业绩;
7、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报两个标段,且须提供不同的项目经理。
报名起止时间 2012年8月17日9时00分至2012年8月26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本。
报名: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申请表,
项目联系人:刘浩
移动手机(Tele.):13699200206
联系电话(Tel.):+86 010-52835461 
电子邮箱(E-mail):liuhao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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