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马桥河永安互通至兴源新丰互通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馨 1312186058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马桥河永安互通至兴源新丰互通段改建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交通[2011]2269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2〕3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国道绥满公路马桥河永安互通至兴源新丰互通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总投资31827.2万元,拟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5820万元,其余26007.2万元由穆棱市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起自穆棱市境内马桥河永安互通,沿国道绥满公路两侧加宽,经穆棱市经济开发区,终于兴源新丰互通。
2.2规 模:项目建设里程18.817公里,其中公路段14.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开发区过境段4.4公里,按城市主干道Ⅲ级标准建设。全线大桥1座,中桥2座,小桥5座,涵洞30道,平面交叉10处。
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公路段(起点至K7+885\K13+857至终点)
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 24.5米
行车道宽度 4×3.75米
硬路肩宽度 2×2.5米
土路肩宽度 2×0.75米
中间带宽度 3.0米
最大纵坡 6%
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 1/100
2.3计划工期:2012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总工期:39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构造物、防护、排水、桥 梁等
2.5合同段划分:本工程为五个合同段
序号 合同段编号 桩号 里程(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一 施工
1 A1 K0+000-K4+000 4.000 路基、构造物、防护、排水 1400
2 A2 K4+000-K7+885 3.885 路基、构造物、防护、排水 1300
3 A3 K15+106-K18+817 3.721 路基、构造物、防护、排水 1300
4 A4 K0+000-K7+885、K12+293-K18+817 14.419 路面、旧路处理、沿线设施 11000
5 A5 K14+030-K15+106 1.076 桥 梁 4200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4 个合同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2:3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7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00分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A1、A2、 A3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A5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A4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各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 3日15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张馨
手机: 13121860588
电 话: 010-5868 4300
传 真: 010-5868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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