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招标编号:东建招字【 19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11]15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
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2×600t/d,一期建设1×600t/d,并预留建设用地,根据垃圾增量情况,建设二期工程1×
600t/d。一期工程建
成后,年入厂垃圾总量不低于21.9万吨。焚烧线入炉处理量为25t/h,焚烧线设备年利用时间为8000~8200小时,每年可处理
的入炉垃圾总量为
21.9万吨/年,平均上网电量约6955万度/年。项目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10478万元。
2.3招标范围: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全过程即用地红线内所有工程(由电力部门施工的输配电工程除外)的施
工、调试、验收、
质保阶段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止。
2.5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
设备监理甲级资质
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
师等三项执业资格
,且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1 日至2012年 8 月 27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
至17:00时(北京
时间)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赵 盈
手 机: 13521782734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