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东北公司抚顺供热锅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招标
2012-08-27
招标编号:TXJ-024-2012011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中电投东北公司
抚顺供热锅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TXJ-024-20120114
项 目 名 称 :抚顺供热锅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
1、抚顺供热锅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项目内容包括:
抚顺供热锅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本工程采用总承包人式,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下列资质和要求:
(二)具有安装、拆除供热锅炉的经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通过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物资回收或销售相应的资质。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四)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
(五)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须签署一份授权书,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为投标主办人,投标主办人资质满足(一)款要求,并授权主办人代表其承担责任,接受命令以及负责合同的实施。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于2012年8月27日起出售(工作日内8:30-17:0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00元(现金);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贰万元。(现金、支票、电汇或汇票)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
6、接收投标文件及保证金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7、接收投标文件及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2年9月17日北京时间09:30时整。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17日北京时间09:30时整,进行公开开标会议。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 信(经理)
手 机:13001116691
电 话:010-88623128
邮 箱:cxfc51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