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洪湖段中心试验招标
招标人:湖北交投武汉城市圈环线仙洪段建设指挥部
1.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洪湖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2] 6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已组建湖北交投武汉城市圈环线仙洪段建设指挥部,并授权其在建设期间行使项目法人职责。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起点位于仙桃市长埫口镇周陈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市境段对接,接点处为汉江特大桥南岸引桥起点,经仙桃市长埫口镇、龙华山街道办事处、西流河镇、沙湖镇,终点位于仙桃市沙湖镇滩湖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段对接。路线全长41.322km,投资概算47.661亿元。新建连接线3条,主线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0m,建设工期48个月。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段本项目起始于洪湖市与仙桃市行政区分界处(南武湖南侧),跨过东荆河后沿东南方向上跨规划中的“汉洪监高速公路”,同时跨越省道103,过荻障口、宋家沟后,终止于洪湖燕窝镇团结村附近,建设总里程19.816 公里。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为100 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西岸互通采用单向二车道双向四车道标准,西岸互通至终点采用单向三车道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工期36个月。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中心试验室。共划分一个标段。
中心试验室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12年11月,施工期服务期预计为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7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近五年内承担过新建高速公路的总监办(含中心试验室)或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如果试验检测机构为非独立法人,则须携带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上级直接主管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上级直接主管法人单位允许本单位参加投标授权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2年10月9日~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4.3 投标人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持本人身 份证验证身份,并于开标当日参加现场开标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10月30日9:00~10:00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递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金。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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