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广电中心柴油发电机组招标
一、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1 、主要设备材料及技术参数 见标书, 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 、供应商可以不对本公司的竞争性谈判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二、资质条件: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 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必须持有发动机厂家颁发的《特许销售服 务中心》证书、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4、在近三年完成此工程相似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
5 、投标商在安徽省内及池州市设有售后服 务常驻机构。
三、标书发售时间: 本项目 的招标文件从 2012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7 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
四、投标保证金: 此项目必须缴纳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日期: 2012 年 10 月 19 日(北京时间15:30)
投标截止日期 : 2012 年 10 月 19 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时间: 2012 年 10 月 19 日(北京时间9:30)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 15601242745
电 话:010-60 213961
传 真: 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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