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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技改工程设计、施工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zhangluzb  发表于 2012/10/12 11:55:31      567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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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技改工程设计、施工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人: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

受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委托。现对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技改工程设计、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技改工程设计、施工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银行融资

工程概况:见项目一览表

工期要求:见项目一览表

质量要求:见项目一览表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 吕梁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设计;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功能完善设计;电网调度预警可视化系统设计;通信中心枢纽机房改造设计;吕梁地区大运行建设技术支持系统改造工程设计;自动化系统UPS电源改造设计。

第二标段:施工 吕梁供电公司通信中心枢纽机房改造通信机房改造通信电源系统安装施工。

第三标段:施工 吕梁供电公司通信中心枢纽机房改造通信机房改造

第四标段:施工 吕梁地区大运行建设技术支持系统改造工程

三、参加谈判的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有2项及以上相应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

3.安全质量要求:自应答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应答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通用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应答。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近三年无履约不良、被投诉、财务恶化等现象。

2.改造工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监办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近三年完成过两项及以上同类(或高于)工程施工任务;

(4)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承担过两项及以上同类(或高于)工程施工任务。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由被授权人持(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 份证;(3)、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均指原件,并递交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周日除外;
3.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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