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PVC装置区自动包装机组招标
招标编号:0747-1240SITCD080/01
招标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1.受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以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参数:
50万吨/年电石法PVC装置自动包装机组
(包括包装机组、包装机出料输送带以及除尘装置,各4套)
机组由自动供袋机(袋库)、自动上袋机、夹袋卸料系统、夹包送包装置及控制系统组成。
包装能力(单台):≥800袋/小时(20t/h)
包装重量:25kg/袋
计量精度:±0.2%
① 自动供袋机
自动供袋机需具有自动、连续的供袋装置,确保上袋过程无停顿。同时供给的袋子能够按照后续工艺的要求,准确地到达对中装置中,经对中
夹持后,纵向进给,到达正确位置。
② 上袋装置
包装袋到达正确位置后,该机构应能够准确地将包装袋送至夹袋下料装置,同时张开袋口。
③ 下料夹袋装置
应确保袋能被牢牢夹持在下料口上,以便能承受物料下落的重量,袋口被打开后经自动判别装置判别后,放料嘴打开,进行放料。
放料结束后,应确保包装袋内物料匀实。
④ 送包小车和活动导入装置
应保证送包过程流畅,导入装置运行稳定,能够确保袋口成一字形。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自动包装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贸易商(贸易商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贸易商双方签字、盖章);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自动包装机组的销售业绩不少于四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及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
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中国用户)、购置时间、设备型号交货日期等信息,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包
括合同、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为贸易商,须同时提供贸易商与制造商的资信
证明)。国内投标人(除港、澳、台地区)还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营 业管理部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或其他等效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5)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提供制造商对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 务的承诺函;
(6)CCC证明(如适用)。
4.有兴趣的制造商可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1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时~16: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0.00元人民币或350.00美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或50.00美元)。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09:3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开标仪式定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届时请投
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开标仪式):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