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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专业化服务基地食堂及1-4号公寓楼消防工程招标
wangqianzb 发表于 2012/10/17 11:34:11 516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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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专业化服务基地食堂及1-4号公寓楼消防工程招标
1.招标
受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委托,对神华神东专业化服务基地食堂及1-4号公寓楼消防工程 (招标编号:CSIE120119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东矿区。
2.2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3 计划工期: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8月30日,(总日历天:164天) 。
2.4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9599.72㎡,其中食堂工程6491㎡,框架结构,地下局部一层,地上三层;1-4号公寓楼工程总建筑面积23108.72㎡ ,每栋公寓楼5777.18㎡,砖混结构,地上五层。其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5L/S,室外用水量为25L/S。详见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07-2011年)内具有已竣工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2.2项目经理近五年(2007-2011年)内具有已竣工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2.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到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 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 业执照、(2)施工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税务登记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企业施工业绩(合同原件,同上3.2业绩要求)、(8)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 份证、(9)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的身 份证的复印件、(10)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合同原件,同上3.2业绩要求)、(11)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并进行网上核对)、(12)劳动合同或聘书、(13)本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证书。
以上(1)(2)(4)(6)(11)各项需在政府相关网站上查询,并将网页打印,且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上述资料一同交于购标审核人员。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08日上午09:0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王 洁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yingjun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