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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tlhg1817 | 当前状态: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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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的基本要求
whtlhg1817 发表于 2012/11/21 14:29:11 771 查看 1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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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的基本要求是:
(1)当系统发生大扰动包括在远方故障时,能自动地对扰动的全过程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当系统动态过程基本终止后,自动停止记录。
(2)存储容量应足够大。当系统连续发生大扰动时,应能无遗漏地记录每次系统大扰动发生后的全过程数据,并按要求输出历次扰动后的系统电参数(I、U、P、Q、f)及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
(3)所记录的数据可靠,满足要求,不失真。其记录频率(每一工频周波的采样次数)和记录间隔(连续或间隔一定时间记录一次),以每次大扰动开始时为标准,宜分时段满足要求。其选择原则是:
1)适应分析数据的要求;
2)满足运行部门故障分析和系统分析的需要;
3)尽可能只记录和输出满足实际需要的数据。
(4)各安装点记录及输出的数据,应能在时间上同步,以适应集中处理系统全部信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