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使用中间距小于8米;露天存放无遮盖并暴晒;
2、使用减压阀失灵的氧气、乙炔压力表,或不检查是否漏气;
3、不<此处内容被屏蔽>动火工作手续,在易燃、易爆区与范围内工作;
4、电焊作业时,火星落在易燃物上,未检查;
5、油箱内存油未完全放尽,油系统亦未隔绝,防火防爆措施不完善即进行电焊;
6、进入油库区等重点防火部位,不交出火种擅自进入;
7、易燃易爆物品不按指定地点存放;
8、未经许可在现场清扫擦拭设备;
9、将煤油、汽油、汽轮机油、润滑油等倒入地沟内;
10、高温管道保温层粘有油渍,不及时更换处理;
11、煤粉着火时用压力水浇注着火的煤粉;
12、电气设备着火时,不拉开电源就灭火;
13、化学烘箱内烘烤食物;
14、擅自使用电炉子;
15、消防器材不经允许私自使用,使用后不放回原处;
16、现场清扫擅自动用消防栓、水龙带;
17、发生火情动用灭火器材不汇报、不记录;
18、用过的破布、棉纱随处乱扔;
19、影响环保的重大操作不向环保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