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市场开业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目 的:为维护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和入住企业的共同利益,创造文明、安全、舒适、有序的办公环境、经营环境,为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和入住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公约。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国际新能源市场。
二、释 义
国际新能源市场:指位于桐乡市环城南路1号;
入 驻 企 业:指与甲方签订《国际新能源市场合作协议》,有
权使用店铺的自然人、组织、机构或单位;
物业管理公司:指受委托管理国际新能源市场的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细 则
(一)商铺、办公室使用功能限制
1、商铺、办公室用途不得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非商务写字楼用途:
(1)居住、烹煮、娱乐、加工工厂、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
(2)噪声超标、污染环境及严重干扰周边入驻企业正常经营的项目;
(3)国家或地方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传销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较大型聚会或造成市场公共区域拥挤,威胁公共安全的群众性活动;
(4)不得从事使公共安全威胁明显升级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机构而从事大量现金存放、交易。
(二)办公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租赁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2、商铺办公区域禁止人员住宿;
3、入驻企业与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并无物品及现金的委托关系,入驻企业不得在商铺、办公区内存放大量现金、珠宝、古董等高价值物品。
(三)经营管理
1、国际新能源市场的营业时间有管理公司根据季节变化统一安排,具体营业时间以管理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入驻企业不得在营业时间擅自停业;
2、入驻企业户必须证照齐全,营业期间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悬挂在显眼处,已备工商、税务部门检查;
3、当天营业结束后,入驻企业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铺门,保管好钥匙,否则丢失物品自行负责;
4、入驻企业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准睡觉、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共通道;
5、不得招聘“三无” 工作人员,外地工作人员须在桐乡公安机关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
6、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市场内不准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
7、不得在市场内聚众赌博、传销活动;
8、未经市场物业服务中心许可,不得在商铺户门及公共地方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或作出兜售行为,如派发传单、广告、赠品、吆喝招徕等;
9、不得在商铺、办公区域内饲养各种宠物、动物,也不得将其带入市场内;
10、入住企业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11、为维护采购商利益,入驻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政府各项规费;
13、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改装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须向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
14、各入驻企业,须自行向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进行投保,或委托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装修管理
1、入驻企业进行装修、改造,须向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施工内容及时间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经物业服务中心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入驻企业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时须与市场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国际新能源市场装修协议》、《国际新能源市场物业服务协议》并遵守各项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进行任何施工均严禁危害楼宇结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下例行为:
(1)严禁安装、摆放超出楼板安全载荷限量的物体;
(2)严禁在 承重墙、柱、梁、楼板部位开槽、挖洞及重锤击打施工;
(3)严禁暴露及剪断建筑物钢筋结构;
4、进行任何施工均要符合各专项设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例事项:
(1)不得随意增大商铺内供电容量,不得随意改动商铺内供配电设施;
(2)电气线路必须穿电线管或钢管,电线的线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3)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应有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
(4)不得违反数字电视、电话等专项管理规定;
(5)不得随意改动空调通风、消防等中央系统;
(6)不得随意改变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禁止在铝合金窗台钻孔;
5、进行任何施工均要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装修材料、电气材料均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并保存合格证统一提交市场物业服务中心验收;
(2)对装修现场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堆放易燃物品、禁止吸烟;
(3)使用电焊或动火要到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提前办理《动火证》并做足保护措施;
(4)施工中注意照明灯具的管理,灯具周围不要放置易燃物;
6、在施工过程中
(1)施工时间:7:30-21:30之间;其他时间如需施工,须经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批准,而只能进行批准的施工内容;
(2)施工噪音在周围环境要求低于55分贝,环境污染及噪音超标施工,经管理公司批准,须安排作业时间;
(3)施工时严禁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4)施工现场必须完全围蔽,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堆放物品或施工;
(5)施工不得造成公共场所卫生污染,禁止在公共卫生间或茶水间清洗装修物料和倾倒装修垃圾;
(6)运装装修材料或建筑垃圾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指定的货运通道;
(7)运装装修材料及建筑垃圾的出入,必须装包(袋)运输;
7、对进场工作人员要约束管理,不得干扰市场内正常办公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下例事项:
(1)进场工作人员必须至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2)进场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市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休息、聚集、饮食等影响市场整体形象的行为;
(3)进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所规定的事项进行作业,违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罚则:如入驻企业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或其装修影响了其他入驻企业的行使或对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所造成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引致损失的应作出赔偿;
(五)消防管理
1、入驻企业负责人是该商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商铺内消防安全工作,是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工作在各单元的联系人。入驻企业负责人是各商铺的联系人。入驻企业在变更商铺责任人时,应知会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并对此消防责任进行交接,否则原入驻企业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2、除应急消防情况外不动用、不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不得随意打开消火栓,动用消防用水;
(2)不得挪用或移动消防斧、灭火器、消防服;
(3)不得随意揭去市场内消防栓检查封条;
(4)不得在疏散楼梯和通道内堆放物品;
(5)不得在商铺通道上堆放物品;
3、安全用电、动火,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使用电器确保室内电气总负荷符合线路设计限制;
(2)商铺的开关电箱必须配有防护面盖,开关电箱周围30cm范围内及其正下方不得放置物品,确保开关电箱使用、维护和维修不受影响;
(3)应按消防规定配备所需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于商铺内侧明显且无遮掩之位置,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商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
(5)电气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不得进行对消防安全构成威胁之危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禁止在商铺内及其他公共场所燃烧任何物品,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2)商铺内禁止贮存、使用汽油、燃气瓶及含有放射性的物品;
(3)货物堆放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商铺内的装饰和照明灯具与货物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变压器、镇流器等不可靠近燃材料;
(5)商铺内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可燃物及时清理;
(6)当日商铺营业结束时,应进行检查并切断电源;
5、入驻企业工作人员需自觉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积极配合,参加市场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活动。
(六)升降电梯使用
1、安全使用升降电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禁止在升降电梯轿厢内弹跳、剧烈运动或打闹;
(2)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乘坐升降电梯;
(3)禁止在升降电梯轿厢内吸烟;
2、乘梯期间保持正常秩序,不能干扰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遵循先下后上秩序
(2)禁止乱按选层按键
(3)禁止自行车进入电梯。
3、货物搬运必须向市场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搬运。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之后,方可使用指定升降电梯搬运货物,超长、超大、超重物件禁止进入升降电梯。
4、紧急情况再下升降电梯使用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1)火警情况下不要使用升降电梯逃生;
(2)突然发生升降电梯停运现象是,切勿采取拍打按钮、镶体及强行撬门等行为。可按警铃报警,等待维修抢救人员援救;
(3)电梯检修时,严禁动用检修警示标志和按动按钮。
(七)公共环境
1、不得影响公共观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门头店招须符合市场物业服务中心规定,并按规定程序申报。
(2)不得在商铺门及周边公共墙面粘贴对联和安装其他装饰物。
(3)不得在商铺和周边公共墙面张贴临时制作的各种简易通知及提醒。
2、不得影响建筑物外观之一、美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不得在市场幕墙内外两侧及公共墙面附加、粘贴任何物件、张贴广告或是涂刷任何涂料。不得在商铺门上进行绘制、书写和喷绘任何字图。
3、不得对公共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他人造成滋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商铺内不得制造令人不安之异味,使之对周围环境及其他入驻企业造成滋扰。
(2)不得对相邻商铺及其他入驻企业发出白天超出60分贝、夜间50分贝之噪音。
(3)禁止在市场及商铺内焚香,禁止在单元户门摆放神龛、香炉等物。
4、不得占用公共场所私人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日常产生的垃圾不得存放在除专设收集点之外的任何地方,其他丢弃的大件物品垃圾须由入驻企业自行安排清运,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
(2)除商铺内以外,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环境均为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破坏、占用。
(3)不得在商铺内及公共场所聚集闹事。对影响正常办公、经营秩序的,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报警,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国际新能源市场物业内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以加强市场内的安全防范。
(八)车辆与交通
入驻企业应遵守国际新能源市场的车辆管理规定。广场内的公共区域、汽车通道、行人专用通道等安全区域除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专用服务车辆及消防、救护、执行任务之警务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管理区域并遵守国际新能源市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不宜进行的活动
不得在国际新能源市场范围内任何公共区域及商铺内,进行会引起多数人感到不适或反感或明显有违社会伦理道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打斋、诵经等宗教、迷信活动。
(十)其他
不得进行《刑法》及《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犯罪及违法行为。
(十一)违约处理
1、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乃代表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任何业主违反本管理公约及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规定均被视为损害全体入驻企业共同利益,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该商铺之服务,包括停止供电、供水等或限制该违约入驻企业使用本市场的设备、公用设施,或建议其他权利受损的入驻企业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入驻企业违反本管理公约条款,须就所引致的损失承担责任并赔付一切有关费用。
3、入驻企业拒绝、阻挠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对市场本体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护、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引致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入驻企业逾期缴付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入驻企业如市场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催缴、上门催收后仍拖欠应交费用,则可视为已侵犯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利益,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止服务等措施,包括停止供电、供水等或限制该欠款或违约的额入驻企业使用本市场设备、公用设施,直至该欠费业主清偿全部欠款、滞纳金为止。如欠费入驻企业拒不缴费,市场物业服务中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管理费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入驻企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等。
5、入驻企业工作人员违反本管理公约的规定,该入驻企业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6、任何人士进入入驻企业工作均要接受本管理公约约束,对违规行为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一般性违规由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发出口头劝谕或书面劝谕改正,未造成不良后果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予处罚;
(2)对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立即改正,违规者应赔偿相应损失;
(3)对经过多次口头、书面劝谕均不改正的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恶劣行为,市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在经过事前公告拟采取措施的对象、原因、目的及措施的具体执行办法后,如15天内没有一半以上的入驻企业书面提出反对,可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以此避免因时间延误造成更大损失或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而造成公共人力、物力的浪费。
8、对下列违规事项,物业服务中心可按下列方法执行:
(1)在公共地方摆放私人物品,市场物业服务中心2次发出《提醒信》后仍不整改的,可以强制将物品搬走;
(2)未经许可在户门外张贴或是按挂物品,市场物业服务中心2次发出《提醒信》后仍不整改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拆除费用由实施违规行为的入驻企业承担;
(3)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装修现场,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可以即时采取停电措施强制其进行整改。
(十二)商铺钥匙管理
入驻企业在办理进场手续完之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钥匙领取手续。本市场商铺进户门锁为非AB型锁,入驻企业负责人领取钥匙后请自行更换门锁,并自行负责商铺财产安全。如进场装修期间入驻企业委托其他装修公司领取商铺钥匙,在装修完毕之后自行进行钥匙交接。在企业合约期满撤场时须将钥匙如数归还市场物业服务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桐乡华伟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声 明
本企业负责人已详阅《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公约》全部内容,并按《国际新能源市场管理公约》中条款执行。
桐乡国际新能源市场 号铺位
企业负责人签署: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