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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setoff  发表于 2012/8/20 6:29:33      386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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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浙江
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能源函(2011)123号《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服  务联系单》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本期实施2×400MW级天然气机组及其配套工程、总投资约为28.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
,计划于2013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  件等公告如下:
钢筋采购
1、标段内容:本次 招  标  范  围为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及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所需的钢筋。;
2、资格条  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  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注册资金应达到1000万(含)以上,2009和
2010年综合销售业绩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
2.2生产商须提供近3年拥有单项工程钢筋年供应量为50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经销商须提供近3年拥有单项工程钢筋年供应量为2000吨及
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投标人必须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并且提供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8月20日
至2012年08月2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出  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 出  售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zbgs888@126.com  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浙江
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能源函(2011)123号《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服  务联系单》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本期实施2×400MW级天然气机组及其配套工程、总投资约为28.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
,计划于2013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  件等公告如下:
钢筋采购
1、标段内容:本次 招  标  范  围为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及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所需的钢筋。;
2、资格条  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  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注册资金应达到1000万(含)以上,2009和
2010年综合销售业绩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
2.2生产商须提供近3年拥有单项工程钢筋年供应量为50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经销商须提供近3年拥有单项工程钢筋年供应量为2000吨及
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投标人必须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并且提供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8月20日
至2012年08月2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出  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 出  售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zbgs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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