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江都民用机场综合食品楼所需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受苏中江都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江苏省苏中江都民用机场所需厨具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国务院中央军委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国函[2010]20号
项目名称: 江苏省苏中江都民用机场 项目地点: 江苏江都丁沟镇
公告标段名称: 厨具设备;
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 厨具设备;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 营 业 执 照的经营范 围内,提供 营 业 执 照(副本);如制造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或
等值外币;如代理商投标,请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 营 业 执 照(副本),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供制造商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设备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
】;投标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如果安装不是投标人自己完成的,允许联合投标;但必须提供安装单位的燃气燃烧器具
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投标人与安装单位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4提供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最新的资信证明。
6提供制造商近三年内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货物的用户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
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并同时提供制造商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货物供货合同的证明。
8提供在江苏地区的售后服 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 2012年08月17日至2012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zbgs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