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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南花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lichanghui 发表于 2012/8/21 15:03:54 500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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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南花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乐昌市南花溪治理工程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2013-2015年建设的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项目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小型工程,治理河流7.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河道疏浚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
招标范围:乐昌市南花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责任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以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企业注册。
3.2凡公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办IC卡手续。
4 报名资料
(1) 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2012年8月21日~25日9:30~11:30,14:30~16:00报名;
2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 系 人:李工
手 机:133 9169 6879
电 话:010-8825 1892
传 真:010-5868 4052
邮箱:zbcg666 @ 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