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制冷系统冷却水泵、海水泵设备招标
联系人:张馨 13121860588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制冷系统冷却水泵、海水泵 ;
设备数量:冷水泵4台/机组;冷却水泵4台/机组;自动补水定压装置2台/机组;海水供水泵 2台/机组;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交货时间:2015-4-30 交货地点:江苏田湾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若需邮购,另加邮寄费5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2)发售时间:2012年8月22日~8月30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2-9-12 14: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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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10-5868 4300
传 真: 010-5868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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