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角A电厂脱硝工程1、2、3号机组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联 系 人: 孙波(经理) 1381113 6601
电 话: 010-51489875
受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沙角A电厂”)委托,就沙角A电厂脱硝工程1、2、3号机组引风机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1、项目概况
沙角A电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为广东省主力发电厂之一,共建有5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230MW。沙角A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
为3×200MW机组(后经改造扩容为210MW机组),三台机组分别于1987年-1989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2×300MW机组(拟在最近的大修中扩容
到330MW机组),1992年和1993年先后投产发电。沙角A电厂5台燃煤机组先后于2004年、2006年完成了脱硫工程。
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沙角A电厂各机组需增建脱硝装置。本脱硝系统采用EP+C建设模式,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
硝工艺,脱硝效率≥80%,还原剂采用液氨方案。安装SCR 脱硝装置后,引风机需要配套改造。本标为1、2、3号机组脱硝工程引风机配套改造
招标。叁台机组共6台引风机配套改造双吸离心式风机改造方案。沙角A电厂脱硝工程计划在各机组大修期间实施,其中#1锅炉脱硝配套的引风
机改造工程计划在2014年1月实施,#2锅炉脱硝配套的引风机改造工程计划在2013年4月实施,#3锅炉脱硝配套的引风机改造工程计划在2013年
10月实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2、3号机组共6台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改造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每台引风机改造及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
(1)叁台脱硝机组引风机本体的设计、制造、运输,以及安装指导和调试及指导工作。
(2)叁台脱硝机组引风机的测量控制等设备。
(3)工程所需的其他消耗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
的权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有为国内电厂5台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200MW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双吸离心式引风机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这些设备至2012年10
月止已正常投运并通过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性能
验收合格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
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
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3.5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
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3.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按照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联系人: 孙 波(经理) 13811136601
电 话: 010-51489875
手 机:13811136601
邮 箱:zbcg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14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