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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30MW机组脱硝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a542495485  发表于 2012/9/19 15:37:18      448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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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30MW机组脱硝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207FS1116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法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JITC-1207FS1116
就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30MW机组脱硝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位置:江苏扬州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范围和内容:2×630MW机组脱硝工程总承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脱硝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设计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安装施工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应有完成过600MW及以上机组SCR脱硝工程的业绩。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  ,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人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具有国内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脱硝工程(SCR)总承包(EPC)成功投运业绩。合同业绩的项目应是投标人目前已经完成的(投运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文件,包括脱硝装置的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合同原件核查)、投产证明(PAC、FAC文件等)、业主证明原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5)本工程脱硝工艺采用先进的、成熟的并在同类型机组中有良好运行业绩的SCR脱硝工艺,投标人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技术支持的文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若投标人已经引进了国外技术支持方的SCR脱硝核心技术,应提交技术引进(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并对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若投标人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采用项目合作形式(未转让技术),则国外技术支持方应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投标人应提交其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副本),列明投标人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并由国外技术支持方出具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无  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  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  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10)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1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担任过火电厂600MW及以上新建机组总包工程或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6.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9月18日起至2012年9月22日止,每天8:30-11:30或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
8.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 野    苏宇
电  话: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业务QQ:2272009607
邮  箱:sszbgs88@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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