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电厂、B厂液氨单价长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受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A、B厂液氨单价长约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A、B厂液氨单价长约采购招标
2、招标编号:CSIE12011693
3、招标范围:液氨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即A厂液氨、B厂液氨)
5、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甲方正常生产运作情况下,乙方在接到送货通知单后3天之内安排到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接到送货通
知单后24小时内按排到货。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资质标准
1)、投标人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各证件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65%,有盈利能力,提供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应有良好银行信誉等级,无不良信贷记录,提供银行或其它认证机构出具的A级及以上资信证明。
5)、其它要求:
① 业绩:过去两年的液氨年销售量在5000吨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 产品质量(指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如下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合格品 备注
氨含量 % 99.6
残留物 % 0.4 重量法
水份 %
油含量 mg/kg 重量法
铁含量 mg/kg
密度 kg/L
沸点 ℃ 标准大气压
③ 仓储及供应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置液氨储存仓库,日常储量不少于100吨,以确保供应,满足电厂连续供应需求。
④ 仓储及供应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自主可调度的液氨槽车5辆以上(自主车辆或长约租凭)。
⑤ 供货要求:甲方正常生产运作情况下,乙方在接到送货通知单后72小时之内安排到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接到送货通知单后24小
时内按排到货。确保液氨的不间断、可靠供应。
⑥ 结算:按月度计量总数和供应单价进行结算。乙方提供该批货物全额17%增值税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5天内审核无误并支付该批货
物的全部货款。
(2)业绩标准
1)、产品使用效果良好(提供用户证明)。
2)、投标人2009年至今未因所提供液氨原因出现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液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
4)、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液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生产进度。
5)、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液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履约不良记录。
7、资金来源:本项目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全部为
自有资金。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每标段,两标段共20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6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项目经理:张建 王磊
联系电话:010-68883298(13788628930)
电子邮箱:zhaobiaogs@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