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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延边供电公司珲春配套费工程低压铜芯电缆供货和服务招标公告

zb600013  发表于 2012/9/25 15:58:45      503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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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延边供电公司珲春配套费工程低压铜芯电缆供货和服务招标公告
2012-09-19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省

招标编号:JLZC1 - GCCL-1223

 

1.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延边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珲春配套费工程低压铜芯电缆采购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资金来源: 供电设施配套费。

 

3. 本次招标范围: 低压铜芯电缆(VV 22- 4*240mm 2 ) 640米

 

4.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通用资质和“珲春配套费工程低压铜芯电缆采购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专用资质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二册(商务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纪录。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09月19日至2012年09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平均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2年10月09日08:30至09:00时 ,开标时间为 2012年10月9日09点00分 , 开标与投标为同一地点。

 

5.2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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