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受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2】144号文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共同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2】4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巩义市配套资金,并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2年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
1.2项目地点:巩义市新中镇、小关镇、大峪沟镇、站街镇、康店镇、永安街道办、鲁庄镇、涉村镇。
1.3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巩义市配套资金
1.4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包括八个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一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新中镇镇区社区、杨树沟社区项目单元
二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小关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三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大峪沟镇岳阳河社区项目单元
四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站街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五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康店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六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永安办高山社区项目单元
七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鲁庄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八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涉村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监理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监理。
1.6招标范围:
(1)巩义市新中镇镇区社区、杨树沟社区;小关镇镇区社区;大峪沟镇岳阳河社区;站街镇镇区社区;康店镇镇区社区;永安办高山社区;鲁庄镇镇区社区;涉村镇镇区社区八个乡镇九个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
(2)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建设一体的总承包工程。
注:本项目一个单位允许报 四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应含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
2.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
2.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入围资格;联合体企业应与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入围结果公告的联合体企业一致。
2.5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报名携带资料
3.1施工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的被委托人身份zheng、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 监理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的被委托人身份zheng、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业绩合同;
3.3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豫建建[2009]31号文)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以上证件要求出示有效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zhongguozhaob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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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河南
受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2】144号文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共同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2】4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巩义市配套资金,并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2年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
1.2项目地点:巩义市新中镇、小关镇、大峪沟镇、站街镇、康店镇、永安街道办、鲁庄镇、涉村镇。
1.3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巩义市配套资金
1.4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包括八个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一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新中镇镇区社区、杨树沟社区项目单元
二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小关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三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大峪沟镇岳阳河社区项目单元
四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站街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五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康店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六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永安办高山社区项目单元
七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鲁庄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八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涉村镇镇区社区项目单元
监理标段:巩义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监理。
1.6招标范围:
(1)巩义市新中镇镇区社区、杨树沟社区;小关镇镇区社区;大峪沟镇岳阳河社区;站街镇镇区社区;康店镇镇区社区;永安办高山社区;鲁庄镇镇区社区;涉村镇镇区社区八个乡镇九个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
(2)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建设一体的总承包工程。
注:本项目一个单位允许报 四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应含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
2.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
2.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入围资格;联合体企业应与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入围结果公告的联合体企业一致。
2.5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报名携带资料
3.1施工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的被委托人身份zheng、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 监理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的被委托人身份zheng、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业绩合同;
3.3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豫建建[2009]31号文)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以上证件要求出示有效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zhongguozhaob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