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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及新增汽车衡购置招标

zbxmbv7  发表于 2012/9/26 18:10:22      768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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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及新增汽车衡购置招标
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及新增汽车衡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陈涛              移动电话 : 15110260485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及新增汽车衡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WRD-2012-WZZD-011、HDWRD-2012-WZZD-012
开标时间:2012-10-24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
及新增汽车衡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WRD-2012-WZZD-011]
           HDWRD-2012-WZZD-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及新增汽车衡购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有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东部
2.2交货期
    标段一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购置项目:本设备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投入运行;
标段二新增汽车衡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新增200吨、80吨汽车衡秤体及其附属设备全部到厂。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
标段一:购置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一台,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
标段二:新增200吨、80吨汽车衡秤体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购置项目
1)是经工商部门合法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汽车入厂煤采制样装置生产或购置、销售资质、能力以及相应业绩的单位。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2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如有)。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08-2010)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如有)。
(d)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如有)。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实质意义的项目分包。
6)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标段二:新增汽车衡购置项目
1) 是经工商部门合法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汽车衡生产或购置、销售资质、能力以及相应业绩的单位。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2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如有)。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08-2010)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如有)。
(d)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如有)。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实质意义的项目分包。
6)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9月25日起至10月15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一:1000元整;
标段二:100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2年10月24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0月24日10:30整(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按照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项目负责人:陈涛              移动电话 : 15110260485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  63347880
传真号码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  :zbxmbv7@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6334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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