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项目检修油箱、膨胀水箱、辅汽联箱招标
招标编号:12-ZHFD-SBCB-GK-0715
1. 受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竞争性投标。
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珠海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北部,临近中海油海洋工程项目。东北侧为高栏港高速路,西北侧为规划的珠海大道,西南面为广珠铁路(正在施工),厂址正南方向约2.0km为珠海电厂(已投运)。本期建设2×39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远期规划4×39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终规模为12×39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工期:#1机组2013年12月28日,#2机组2014年4月28日。本招标项目是一期2×39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检修油箱、膨胀水箱、辅汽联箱。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 招标范围:1批功能完整的检修油箱、膨胀水箱、辅汽联箱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 务和技术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5. 交货期要求:2013年4月15日前。
6. 投标人资格要求: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满足下列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质要求的国产设备制造商、中外合作设备制造商、外商独资设备制造商和进口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国产设备制造商、中外合作设备制造商、外商独资设备制造商只接受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辅汽联箱有4个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业绩,上述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首页、签字页、用户使用证明)等的复印件;制造商在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安全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拟投设备的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设备的授权书。进口设备代理商必须具备授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二年是赢利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无履约不良、未因投标人原因涉及诉讼案件或仲裁、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起至2012年10月17日止,每天09:00-11:00和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9:4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应将款汇入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4日上午9:40((北京时间)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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