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石桥子互通式立交位于石桥子镇内、国道304东侧,是石桥子镇的出口,其主要功能是解决石桥子镇及周边乡镇的车流上下高速公路的通行问题,加强石桥子镇及周边省内城镇及其他省份的联系。立交区主线范围为ZXK42+300至ZXK44+850,主线交叉点桩号为ZXK43+801.467。被交路国道304线为一级公路,路基宽19.5米,路面宽18米,沥青路面。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两阶段设计,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所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等。第二合同段所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 业执照。一合同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二合同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被允许取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合同段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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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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