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照明用路灯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一、 名称及型号规格
(一)厂区道路照明用庭院灯
1、照明灯名称:庭院灯
2、型号规格及数量:
1)型号规格:非标,灯杆高度为3000mm ~3500mm,光源为LED 芯片,LED
灯珠功率为40W。
2)数量:63 套。
(二)停车场中杆照明灯
1、照明灯名称:中杆灯
2、型号规格及数量:
1)型号规格:非标,灯杆高度为9000mm~12000mm,光源为金属卤化物灯,
投光灯250W×3 套。
2)数量:4 套。
(三)辅机区域高杆照明灯
1、照明灯名称:高杆灯
2、型号规格及数量:
1)型号规格:非标,灯杆高度为18000mm~20000mm,光源为金属卤化物灯,
投光灯400W×8 套。
2)数量:1 套。
二、技术要求
(一)庭院灯技术要求
1、灯杆采用Q235 优质钢材制作,经喷砂打磨、酸洗、磷化后,表面喷塑处
理,喷塑厚度不小于0.76mm。
2、LED 芯片为美国科锐(CREE),欧司朗(OSRM)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
及以上品牌,使用寿命≥50000h 时,光衰小于初始值得30%,采用单颗粒LED
芯片结构,每颗芯片功率≥1W,LED 的发光效率≥100lm/W,每套LED 光源总
功率为40W。
3、照明灯在温度-15°— 40℃的范围内可靠工作,功率因素应≥0.95,具有
良好的散热系统,保证LED 灯在正常环境工作时铝基电板温度不得超过71℃;
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表面粉末喷涂处理,色泽均匀光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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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条件下使用10 年,无裂纹、剥落和变色。整灯的防护等级≥IP65。
(二)中杆灯技术要求
1、灯杆主体为Q235 优质钢材制作,经喷砂打磨、酸洗、磷化后,表面喷塑处
理,喷塑厚度不小于0.76mm;主杆为多边形锥形杆,上口径为100mm,下口径
为220mm,法兰厚度为18mm。
2、光源:3×250W 金卤灯(飞利浦“飞牌”),单面定向照明;电器配置相对应
的整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灯泡及专用连接线,并成套供货。
3、灯具为一体化250W 压铸铝投光灯,防护等级IP65;
4、抗风等级为11 级,抗震7 级。
(三)高杆灯技术要求
1、灯杆主体为Q235 优质钢材制造,经喷砂打磨、酸洗、磷化后,表面喷塑处
理,喷塑厚度不小于0.76mm;主杆为多边形锥形杆,上口径为250mm,下口径
为440mm,主杆分两节,套接式,厚度分别为6mm、8mm,套接长度为1 米,
法兰厚度为25mm。
2、光源:8×400W 金卤灯(飞利浦)“飞牌”),均匀分布;电器配置相对应的
整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灯泡及专用连接线,并成套供货。
3、灯具为一体化400W 压铸铝投光灯(飞利浦),防护等级IP65。
4、升降系统采用手电两用,吊索为不锈钢钢丝绳(安全系数8 倍以上)稳定可
靠运行。
5、控制:采用时控、远程控制,分两路控制。
6、抗风等级为12 级,抗震7 级。
三、基本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3、通过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
4、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安装资质叁级以上。
四、执行标准
1、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J135-90
2、钢结构设计标准GBJ17-88
3、抗震设计标准GBJ2-89
五、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附后)。
六、其它
★1、投标报价要求及说明:
1)按项目各组成部分分别报价,注明最低成交价;
2) 说明报价含税税率情况,说明含 17%增值税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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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详细的各型号灯具主要部件和配套附件组成和辅材用量明细,同时提供
各型号灯具详细的报价的价格组成明细。
2、供货的中杆灯、高杆灯需进行交钥匙工程安装(灯具安装基础土建施工除外)。
★ 3、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详细的招标货物主要部件和配套附件使用品牌和规格
型号,以及所有辅材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明细;详细描述投标灯具的结构、灯具生
产制造内外表面处理工艺及材料使用情况和产品的性能指标等;提供投标货物的
样式效果图、灯杆图、安装基础图和电器及光源样品。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 天内。
★5、保质期:投标文件必须详细描述招标货物的使用寿命(原则上不低于24
个月,含灯具、电器及光源使用寿命),产品的质保期。
6、产品型号如有偏离,请说明偏离情况(包括价格偏离)。
7、提供公司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zheng明、授权委托书及简介企业情
况和销售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8、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相关文件资料。
9、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废标。
10、详细照明灯布置图见《新基地部分道路照明灯平面布置图》。
11、投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10 月16 日上午11:30 时整,过时恕不接受。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照明灯经预验收合格,由供货方送货到需方安装
现场后付合同总价的30%的货款;
2、照明灯经需方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付同总价的40%;
3、照明灯经正常使用18 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4、承诺可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或承兑支票的投标商(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zhongguozhaob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