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废旧金属、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零部件再加工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00万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灵武市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废旧金属、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零部件再加工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灵发改备案[200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招标规模: 本项目包括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3500㎡,库房建筑面积226㎡,拆解车间 建筑面积1380㎡及附属配套。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实验区
2.3工 期:150天
2.4招标范: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类似工程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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