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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城·新天地BT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zb600014  发表于 2012/10/10 11:22:38      455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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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城·新天地BT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2-10-120


    * 所属行业: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云南
    * 招标人: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城·新天地BT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城·新天地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采用BT模式融资,招标人为寻甸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北城新区。
2.2建设规模:奥城·新天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21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3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8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估算约6000万元。
2.3工程所需资金采用BT模式,由中标单位负责融资建设。
2.4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招标人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及施工总承包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所需资金的投融资和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将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回购:项目回购期为3年,自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投资回报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加不高于8个百分点计算。招标人保留本项目提前回购的权利,BT方不得拒绝回购方提前回购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2009年至今)2个以上(含2个)类似业绩的施工(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土建工程)。
3.1.3 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B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需要[1、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投标人开户行银行现金存款证明,银行现金存款余额不得低于2955万元(本项目总投资的30%),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人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无论投标人提供多少份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只针对其中金额最大的一份,不进行累加;2、能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或信货机构出具的授信余额或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金额不低于6895万元(本项目总投资的70%),或提供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3.1.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09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的施工(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土建工程)。
3.1.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12年 10 月 10 日至2012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ban理报名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持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如有)、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须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一致)、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须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一致)、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0月30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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