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公司济宁二号煤矿轻型防爆胶轮车招标
编号:SDYK2012-A420G
招标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
一、招标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轻型防爆胶轮车采购招标已获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无轨防爆胶轮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
招标范围:无轨防爆胶轮车4台,包括设备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 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并免费卸货至需方指定位置。设备基本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可以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投标人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业绩:近年具备销售同类型无轨胶轮车年销售量超过100辆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原件)。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设备制造能力、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具有同类型产品十家以上的用户,且投用后2年以上运行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提供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证明(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8、资质检验: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 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 1 日9时整(北京时间)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 15601242745
电 话:010-60 213961
传 真: 010-60 213564
邮 箱:zbwork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