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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招标公告

zb600014  发表于 2012/10/10 15:00:55      427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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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招标公告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招标人: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头部施工
招标编号:XHTC-GC-2012-367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经落实。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察尔森水库,设计供水规模为:近期20万m3/d、远期30万m3/d 。工程主要由取水头部、输水管线和水厂三部分组成。取水头部工程位于水库大坝左侧输水洞出口,工程等别为大(Ⅰ),建筑物级别为1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取水头部施工,整体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水库灌溉支洞出口闸室段与消能段;新建灌溉支洞出口闸室段及消能段;新建检修闸门井段,在检修闸门井段设引水孔,接DN2000钢管,钢管末端与输水管道阀门井连接;闸门及启闭设备。
2.3计划工期
工程拟定于2012年12月1日开工,冬季施工,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建筑物拆除,检修闸门井段、工作闸门段343.5m高程以下混凝土施工及检修闸门制作,具备挡水条件;其余工程于2013年10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ban理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购买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购买人身 份证。
⑥区外企业到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ban理的准入手续证明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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