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甲供钢筋网片招标1标段公告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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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基础[2007]863号_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外环线至津蓟高速立交段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22号),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津宁高速公路位于天津市东北部,起点接现状志成道快速路,沿线经过天津市的北辰区、东丽区、汉沽区、宁河县及清河农场,终点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设置互通立交后接至津芦公路。全长约49.7km。本次设计范围为:外环线至津蓟高速段。其中津蓟立交的2条匝道已经随一期工程建设,本次设计范围为其余5条。具体桩号范围为:K-2+880~K4+800。全长5.92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津宁高速公路施工1标、1’标、2标的甲供钢筋网片采购招标。总计采购钢筋网片约1102t。共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津宁高速公路施工1标、1’标、2标甲供钢筋网片,约1102t;
2.3计划供货期:发包人须提前10日下达供货计划,并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确切的供货时间及数量,以便组织生产和物流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应投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代理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500万(含)以上;近两年有公路工程钢筋网片供货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每标段提交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将该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注册地的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 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