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新建门诊楼、停车场弱电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ZACG 2012-H-126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新建门诊楼、停车场弱电系统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社字(2011)187号}批准,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新建门诊楼、停车场弱电系统建设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编号:ZACG 2012-H-126
2.3 项目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解放大街157号
2.4 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新建门诊楼、停车场弱电系统建设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对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 2009年10月01日至 2012年10月01日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 投标人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及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外进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1)147号文件及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凡乌兰察布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
6.1 报名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 201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2 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 201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02日上午09: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报名登记时需提交资料: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 份证明)。
8.2 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4 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5 第3.1条条中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6 第3.2条中要求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7 提供厂家相应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8 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8.9 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8.10 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 15601242745
电 话:010-60 213961
传 真: 010-60 213564
邮 箱:zbwork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