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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项目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

zb8025  发表于 2012/10/12 10:38:03      495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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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项目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

受托对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项目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智能照明系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编号:QLGZ-CGTP-2012108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项目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
资金情况:自筹
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采购范: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所需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
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A包:智能疏散指示照明系统; B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C包:智能照明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资格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生产企业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A包生产企业具有公安部消防评定中心产品形式认可证书,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有备案可查;B包生产企业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认证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须通过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有备案可查;C包所报产品必须通过有关部门检测,检测报告有效。
4. 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谈判。
四、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报名。
五、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谈判现场须携带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ISO9001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公安部消防评定中心产品形式认可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A包,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6、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认证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B包,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7、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C包,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联 系 人:韩明
手机: 13436533743
联系电话:010-58688286
邮箱:zb8025@163.com
建安投资额:约30亿元。
规 模:总用地约23公顷,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其中大剧院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要设歌剧厅(1800座)、音乐厅(1500座)、多功能厅(500座)。金属屋面面积约为3万㎡,其中玻璃约8000㎡。
配套高层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9.7万平方米,地下约18.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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