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枢纽部分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己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2]1902号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人为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枢纽部分工程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位于湖南省江华自治县东田乡境内,潇水干流上游,距江华县城(沱江镇)12公里,距冷水滩190公里,它是具有灌溉、防洪、下游补水和发电,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1)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313.0m,总库容15.1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MW,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该枢纽由一座最大坝高113m的面板堆石坝、两条泄洪洞和一条发电引水洞及一座电站厂房和两条灌溉洞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组成。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枢纽部分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本项目工程保险采用共保的方式,本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首席承保人,其承保份额为50%,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人,承保份额分别为30%、20%,共同为业主提供保险服务。考虑到不平衡报价因素,招标人保留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具有合法的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省级公司或省级公司以上的单位;
4.2投标人2011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大于100%(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中偿付能力状况表为准);
4.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4.4投标人必须具有参与单项工程保险金额在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项目的承保业绩(以保险协议或保险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2时30分至 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单项工程保险金额在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项目的承保业绩证明资料(以保险协议或保险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1月5日9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联 系 人:韩明
手机: 13436533743
联系电话:010-58688286
邮箱:zb8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