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凤城高新产业园道路工程招标
招标人:莱芜市交通运输局
莱芜市凤城高新产业园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
本招标项目莱芜市凤城高新产业园道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
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代表为莱芜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莱芜市凤城高新产业园道路工程全长3342.88米,为园区主干路,属新建道路。其中凤城高新区产业园道路工程(一)南起凤城西大街,北至鲁
中西大街,全长1024.03米,为沥青砼路面,横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其中车行道宽18米;凤城高新区产业园道路工程(二)南起凤城西大街,北
至鲁中西大街,全长818.85米,为沥青砼路面,横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其中车行道宽18米;(三)凤城西大街西延工程东起西外环(凤城西大
街西首),西至莱城大道,全长1500米,为沥青砼路面,全宽35米,其中车行道宽24米。
本次招标范围仅为主路面工程(车行道)
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 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业绩条件为:近三年
(2009-2011年)累计交工验收15公里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
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自行购买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