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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隧道机电改造工程招标

zhangluzb  发表于 2012/10/14 10:07:36      465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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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隧道机电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
本招标项目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隧道机电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隧道包括莲花岭隧道和大岭后隧道,莲花岭隧道左洞长度2220米,右洞为2190米;大岭后隧道左洞长度为2715米,右洞

为2722米。大岭后隧道为省界隧道,天津界内大岭后隧道左洞为1357米,右洞为1361米。隧道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加一边一道紧急停车道,

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隧道于2008年6月30日正式开通运营。隧道机电设备于与隧道同步建成并开始使用,经过几年的使用后,隧道照明设

备和横通道门等设施出现老化,故障率较高的问题,高速集团计划对莲花岭隧道以及大岭后隧道天津段内照明设备、EPS供配电系统和横通道门

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津蓟高速延长线天津段的莲花岭隧道和大岭后隧道的基本照明供配电系统改造以及附属设施的改造。本改造项目将作为

一个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免

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 务。

2.3计划施工工期:在合同签订后的90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

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

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 业执照(副

本 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 份证购买招标

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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