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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站及二次管网改造设备采购招标

zhangluzb  发表于 2012/10/15 13:51:48      398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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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站及二次管网改造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人: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受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换热站及二次管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其相关服 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GGQD2012-094

二、项目名称:换热站及二次管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第一包:海事局宿舍换热站改造及相应二次管网改造(包含平衡装置的采购安装,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

第二包:天福绿洲小区、金梦花园小区二次管网改造(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第一包投标人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或产品代理/经销证书),所投产品(仅限于板式换热器、水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换热器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和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水泵生产厂家应具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4)参加投标单位在青岛市必须有售后服 务机构。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

第二包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代理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经销证书。

(3)参加投标单位在青岛市必须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 务机构。

注:以上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五、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自2012年10月12日起至201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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