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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中兴北街、哈尔滨大街)景观喷泉工程招标

zbwork1  发表于 2012/10/15 15:38:03      448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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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中兴北街、哈尔滨大街)景观喷泉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SG0100G12321

1.招标

本招标项目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中兴北街、哈尔滨大街)景观喷泉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稽察【2010】17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中兴北街、哈尔滨大街)景观喷泉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岗区哈西中兴北街与哈尔滨大街夹口

2.3建设规模:投资额约40万元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1月8日,竣工日期2012年11月22日,总工期公示期满后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景观喷泉电缆、管线、水泵等施工图纸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深化设计后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水景喷泉委员会颁发的乙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任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电气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依据哈建发[2007]37号文件规定,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电气专业)等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 15601242745
电  话:010-60 213961
传  真: 010-60 213564
邮  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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