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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宁电投11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henjiezb99 发表于 2012/10/15 23:40:09 454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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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宁电投11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DFD-GCZB-2012027
受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宁夏电投灵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灵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周涛 13241120159
三、招标编号:NDFD-GCZB-2012027
四、招标范围/内容/规模:
华电-宁电投110kV 送出线路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辖区,起点为甜水河330kV 变电站110kV 进线构架,终点为拟建华电宁东风电场五期110kV 升压站110kV 出线构架。导线选用1×JL/G1A -400/35-48/7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双回路段采用2根12 芯OPGW,单回路段一根采用12 芯OPGW,另一根甜水河变侧约5km 段采用JLB40-100 铝包钢绞线,其余段采用1×7-11.4-1270-B(GJ-80)钢绞线。线路全长约2×1.3+1×54.9km,全线使用自立式铁塔和钢管杆架空架设。新建杆塔共计187 基,其中:双回路钢管杆2 基,双回路自立式耐张铁塔6 基,双回路自立式直线塔5 基,单回路自立式耐张铁塔31基,单回路自立式直线铁塔141 基,单回路钢管杆2 基,平均每公里3.3基,平均档距303 米,曲折系数1.15。另外,由于本工程线路与110kV 坡马线发生交跨时无法钻越,故需将110kV坡马线进行抬高改造,改造段新建杆塔3 基,重新紧线段长约5km。
包括线路的复测、土方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工程,铁塔组立,架线、调试试运等工作;包括除铁塔、导线、光缆及及其金具以外的所有材料采购;包括除永久性征地以外的所有临时性用地的租用,房屋拆迁等工作。
五、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宁电投11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2、工程拟建总规模:110KV 线路约计55公里
3、本期规模:110KV 线路约计55公里
4、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5、造价估算:约2000万元;
6、资金来源: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出资工程总投资的2/3,宁夏电投灵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工程总投资的1/3;
7、工程依据:文号:灵发改发【2012】118号 。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非宁夏自治区内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进宁施工许可证》。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投标单位必须具有11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安装经验。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5个单项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装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且承揽的已投运的单项110kV输变电工程不少于3个;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设计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投标文件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主要合同的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合同额等主要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企业参加投标申请。
7、投标人无涉及诉讼的证明资料(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与投标人签订法律咨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格式:请参照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投标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20日17: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以传真方式递交。
3、标书费:本标段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发售时间内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视为有效,由招标代理人向各投标人邮箱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
2、发售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0月24日。
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暂定)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平台,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潜在投标人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同时必
须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后允许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 高 轩
手机: 18600118710
电话:(010)56037014 / (010)63347002
传真:(010)63347002
邮箱:zhaobiaoxiangmubu@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