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采购编号:szjy2012-t-024
本公司受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实验室仪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
一、成交原则: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符合采购要求,质量与服务层次相同的情况下,由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质量与服务层次存在差异,由招标代理机构计算价格得分,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综合打分,将价格得分和评委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数量
备注
1
实验室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清单
1批
广西政府采购网:zb.yiyiu.com/pc_70.html
注
1、参加本次采购的响应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单位在报名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全自动氮吹浓缩仪产品、氮吹仪产品、智能样品处理器产品和凯氏定氮系统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
请各响应单位在报名时一并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档。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三、谈判有关说明:
1、响应报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内容必须与本通知(第二项)采购内容中的序号、名称相一致,不得任意增减报价项目(所有费用计算到既定项目中)。如果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更详细的报价可作为附件提供,但只能在既定项目的报价下再列分项价格。报价包括所供货物的货价、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伴随服务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费用和国家税收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响应供应商应对上述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完成售后服务工作。其它按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5、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7、响应单位在须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至之日前到达指定帐号,只有符合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单位才可参加本次谈判招标。收款单位名称: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8906015480000011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szjy2012-t-024。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8、响应单位在响应时或中标后,如存在无法实质性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或达到其响应文件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响应文件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谈判声明书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响应产品介绍及辅材清单说明。
6、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措施及相关承诺;
7、交付使用期、免费质保期、其它优惠措施与建议等;
8、资料、承诺、业绩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三副,装在同一个袋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封条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邀请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等相关文件签订采购合同,以下所称甲方即采购方,乙方即供货方。
1、 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成交总价执行。
(2)付款步骤:合同签定之后货物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2、 质量与检验:
(1)验收标准:按本谈判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需接受甲方在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运输及到货地点: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4、 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
(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如邀请乙方提供除采购要求、合同约定和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5、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投标时须承诺按照指定交货日期的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正常使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交付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撤回所有已装或待装设备,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2)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乙方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相关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由双方另行约定)。
6、 合同生效及其它: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双方无异议,采供双方即直接产生合同关系,并受招标要求及响应文件约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六、竞争性谈判程序:
1、重申本次采购的成交原则和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
2、参加谈判的响应单位代表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3、审查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按抽签顺序逐个进行价格、商务、售后服务等条款商讨,并由供应商最后确定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共有二次报价的机会,超财政预算的报价根据相关规定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应在充分考虑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在第二次报价表上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如发现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 根据成交原则宣布成交单位及成交价格。
七、有关事项:
1、请响应单位于2012年10月30日起,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只有通过报名登记的响应单位才可参加本次谈判招标。
2、 响应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时。
3、谈判时间:响应单位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携带好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届时准时谈判,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83号人民桥北堍西二路泰华商务楼929室。
2、联系人:俞吉,联系电话:651093612,传真:65109361
3、诚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意我公司近期在苏州《城市商报》上刊登的简要信息,详细内容可查阅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信息,有关该采购活动的补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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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szjy2012-t-024
本公司受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实验室仪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
一、成交原则: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符合采购要求,质量与服务层次相同的情况下,由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质量与服务层次存在差异,由招标代理机构计算价格得分,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综合打分,将价格得分和评委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数量
备注
1
实验室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清单
1批
广西政府采购网:zb.yiyiu.com/pc_70.html
注
1、参加本次采购的响应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单位在报名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全自动氮吹浓缩仪产品、氮吹仪产品、智能样品处理器产品和凯氏定氮系统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
请各响应单位在报名时一并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档。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三、谈判有关说明:
1、响应报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内容必须与本通知(第二项)采购内容中的序号、名称相一致,不得任意增减报价项目(所有费用计算到既定项目中)。如果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更详细的报价可作为附件提供,但只能在既定项目的报价下再列分项价格。报价包括所供货物的货价、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伴随服务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费用和国家税收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响应供应商应对上述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完成售后服务工作。其它按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5、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7、响应单位在须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至之日前到达指定帐号,只有符合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单位才可参加本次谈判招标。收款单位名称: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8906015480000011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szjy2012-t-024。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8、响应单位在响应时或中标后,如存在无法实质性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或达到其响应文件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响应文件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谈判声明书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响应产品介绍及辅材清单说明。
6、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措施及相关承诺;
7、交付使用期、免费质保期、其它优惠措施与建议等;
8、资料、承诺、业绩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三副,装在同一个袋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封条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邀请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等相关文件签订采购合同,以下所称甲方即采购方,乙方即供货方。
1、 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成交总价执行。
(2)付款步骤:合同签定之后货物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2、 质量与检验:
(1)验收标准:按本谈判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需接受甲方在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运输及到货地点: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4、 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
(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如邀请乙方提供除采购要求、合同约定和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5、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投标时须承诺按照指定交货日期的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正常使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交付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撤回所有已装或待装设备,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2)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乙方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相关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由双方另行约定)。
6、 合同生效及其它: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双方无异议,采供双方即直接产生合同关系,并受招标要求及响应文件约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六、竞争性谈判程序:
1、重申本次采购的成交原则和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
2、参加谈判的响应单位代表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3、审查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按抽签顺序逐个进行价格、商务、售后服务等条款商讨,并由供应商最后确定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共有二次报价的机会,超财政预算的报价根据相关规定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应在充分考虑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在第二次报价表上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如发现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 根据成交原则宣布成交单位及成交价格。
七、有关事项:
1、请响应单位于2012年10月30日起,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只有通过报名登记的响应单位才可参加本次谈判招标。
2、 响应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时。
3、谈判时间:响应单位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携带好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届时准时谈判,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83号人民桥北堍西二路泰华商务楼929室。
2、联系人:俞吉,联系电话:651093612,传真:65109361
3、诚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意我公司近期在苏州《城市商报》上刊登的简要信息,详细内容可查阅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信息,有关该采购活动的补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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