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CAN总线采用CSMA-CD非破坏性仲裁方法,因此从B节点发送的显性电平必须在一个位周期内到达发送隐性电平的A点,迫使A中止向总线继续发送标识符。这样,传播时间应小于一个位周期。同理,在数据帧的应答场中,发送节点需先发送一隐性位,而接收节点又回复显性位。上述过程也须在一个位周期内完成。这样,要求单向传播的时间小于二分之一个位周期。
但是,上面的讨论只考虑了传播的时间,而忽略了两节点上收发器和控制器的处理时间。仅仅接收节点的处理时间就达100us,远远超过位周期的1us。也就是说,从开始发送到接收处理完成也是百倍于最大允许时间。这该如何解释上面我提出的两个问题,即仲裁与应答的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