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金雅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硝酸项目非标设备等招标
所属地区:甘肃 2013-03-04
详细内容:受金昌金雅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金昌金雅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项目非标设备设备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第一包 浓硝酸贮槽(七台)、浓硝酸中间槽(二台)、浓硝酸计量槽 (二台)
第二包 稀硝酸贮槽(二台)、稀硝酸中间槽(一台)
第一包 NO.1氨蒸发器、NO.2氨蒸发器、省煤器、除雾液罐、氨辅助蒸发器、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蒸氨器、气液分离器、蒸汽分离器、除氧器(各一台)
第二包高温气-气换热器、漂白塔、氨转化还原反应器、空气氨混合器、尾气消音器、联胺溶解槽、磷酸钠溶解槽、尾气排气筒、补充循环水槽、排酸槽、开工酸槽、二次空气冷却器、酸冷却
器(各一台)
第三包硝酸镁加热器(三台)、间接冷凝器(三台)、硝酸镁蒸发器(三台)、塔尾水喷射器(三台)、镁尾水喷射器(三台)、放空气喷射器(一台)
第四包稀硝酸镁槽、浓硝酸镁槽、镁尾水循环槽、塔尾水循环槽、硝酸镁沉降槽A、硝酸镁沉降槽B、地下槽、浓硝酸镁高位槽、稀硝酸高位槽、(各一台)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招标设备相适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满足招标设备制造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和相关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3年以上商业运行业绩,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问题(以订货合同为主);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2:30-5: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整(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产品设计、制造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设备制造业绩合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咨询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邮 箱:liqiuyel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