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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监测的专业知识

dcxy_li  发表于 2013/3/18 13:43:33      1196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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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应根据不同的地形地基条件、路堤高度以及不同结构 部位等具体情况设置,测量点设置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应针对施工

掌握的地质、地形等情况调整或增设。

1.2 基准点和测量点应尽量设在同一横断面上,有利于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 合分析,同时也便于测量点看护,也便于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

1.3 基准点和测量点物位计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评估技术指南要求,且 标设准确、埋设稳定。

1.4 埋设设备所需的沟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沟的深度不得小于 0.3 米,推荐

0.4 米,宽度不得低于 0.4 米。推荐 0.5 米。根据实地情况有所不同。

1.5 基准点的位置必须是一个沉降相对稳定、便于观测的地方。

1.6 物位计的高度差范围:应在 0.3m-0.6m。

2. 基准点布设 基准点最好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全线的基岩

点、深埋水准点、CP1、CP2 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 的相关要求执行。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 2 的规定.(参见京沪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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