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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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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网论坛发帖规定的公告

马军成  发表于 2013/12/20 15:14:28      1048 查看 1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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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工程网论坛发帖规定的公告

 

(一)政治敏感类:
1、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2、否定党的主要理论和国家根本制度;
3、煽动推翻现行政权;
4、针对国家部委的言论;
5、超出事件主题本身的无限扩大、拨高、渲染、煽动,并涉及政治问题;
6、从事筹备、成立各种非法政治性组织的活动;
7、对国家定性为非法、反动的政治性组织、运动、事件、人物等的宣传言论。
8、其他政治敏感问题

(二)诋毁祖国民族类:
1、恶意否定中华民族形象;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分裂行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三)危害社会秩序类:
1、非官方新闻媒体刊登的有违上述各条的消息;
2、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此处内容被屏蔽>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四)有违学术文明类:
1、文章中包含并非论证必需的不文明语言;
2、使用打棍子、扣帽子及其他不文明的方式攻击观点不同的对方;
3、文章内容主要以谩骂、情绪性口号形式出现且缺乏论证。

(五)扰乱论坛秩序类:
1、发布非学术类广告内容,或进行商业广告、网络赚钱广告行为的;
2、恶意攻击本网站和论坛的;
3、与论坛主题无关的恶意灌水;
4、重复发表的帖子;

(六)其他类:
1、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其他危害论坛安全和正常秩序的。

二、尊重,负责。

    希望控制工程网论坛能成为一个和睦融洽的大家庭,让所有的用户能在此愉快的学习和交流,所有要求所有用户在发帖时不得带有任何污言秽语,不得辱骂、侮辱他人,自觉维护自身及控制工控网论坛的形象。对不听劝阻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者将屏蔽其ID甚至予以删除。

三、发帖时的要求

1.标题明确
    没有人愿意看一张连标题都取不好的帖子,所以帖子标题千万不可只用三两字简单应付了事。这类不知所云的标题。一经发现,版主有权在不经通知的情况下编辑甚至直接删除。
    求助发帖:请在标题明确指出求助问题的所属范围,以节省其他会员的宝贵时间,也让自己可以尽快得到帮助。因此,请大家注意学习取帖子标题的技巧。

2.发帖区域正确
    请根据帖子内容,将帖子发在相应版块,提高阅读人气。随意发帖将造成本网管理的严重混乱,并难以实现自己预定发帖目的,同时,不利于众多会员快速查阅,所以有必要要求所有会员认真遵守。如有发现,控制工程网论坛有权编辑其帖子并将其移动至相应版块。

3.严禁利用特殊帖功能进行欺骗网友的行为,一经举报,控制工程网论坛会立即进行相应处理。

4.避免重复发帖
    自己的帖子发了两遍以上,请发帖者自行打开没有被回复的帖子,点编辑,修改成其他的内容。

5.避免重复跟帖
    跟帖时请在相关的帖子中跟帖,且一般只跟一个相关的帖子,否则就显得很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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