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修
1)新装的断路器投运一年应进行一次全面大修;
2)正常运行的断路器每隔3~5年应进行一次大修。
2.小修
每年至少一次。
3.临时性检修
1)当安装地点的短路电流为断路器铭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60~100%时,在任何一相累计分断短路电流达到3次时应进行临时性检修。
2)当安装地点的短路电流为断路器铭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30~60%时,在任何一相累计分断短路电流达到6次时应进行临时性检修。
3)当安装地点的短路电流为断路器铭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30%以下时,在任何一相累计分断短路电流达到12次时应进行临时性检修。
4)存在严重缺陷,影响继续安全运行时,应进行临时检修;
5)已按全部大修项目进行临时性检修的大修期限,应从该次临时性检修后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