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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照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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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瑞雪照丰年  发表于 2015/1/1 20:31:42      1851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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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

⑴.是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项目部实现项目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项目部控制重伤、工地控制轻伤、班组控制违章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项目经理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⑶.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⑷.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⑸.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⑹.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⑺.领导、支持本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活动日,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⑻.领导本项目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及各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⑼.负责组织本项目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及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⑽.负责组织每月一次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做到文明施工。

⑾.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⑿.组织并主持安全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项目副经理

⑴.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⑶.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⑷.参加本项目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⑸.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事故预测、预防和反事故演习。

⑹.参加本项目部每月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⑺.负责审查本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负责起重及特种设备的年度审验取证工作。

⑻.负责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⑼.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施工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⑾.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⑿.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施工资质的审查。

⒀.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⒁.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做到“四不放过”。

3   项目总工程师

⑴.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

⑵.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取证工作,组织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⑶.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组织进行交底。

⑷.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⑸.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⑹.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⑺.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⑻.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⑼.参加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⑽.参加安全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   专职安全员

⑴.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⑵.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施工队整改。

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⑷.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同时参与审查安全施工措施。

⑸.协助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督促、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⑹.参加项目部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⑺.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⑻.参加项目部及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并报告工作。

⑼.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⑽.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⑾.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⑿.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⒀.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⒁.做好安全内业的各项工作。

5   施工队长

⑴.队长是本施工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施工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⑵.负责组织实施施工队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⑶.负责组织本施工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⑷.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⑸.负责和督促施工负责人做好每项施工任务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⑹.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⑺.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⑻.开展好本班组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安全月”活动,落实上级和公司、项目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⑼.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⑽.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整理作业场所。

⑾.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⑿.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6   兼职安全员

⑴.协助班组长组织本施工班组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⑵.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⑶.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⑷.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⑸.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⑹.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⑺.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⑻.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7   班组技术员职责

⑴.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⑵.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⑶.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⑷.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⑸.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的分析。

8   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⑴.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⑵.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⑶.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⑷.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⑸.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

⑹.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⑺.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⑻.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⑼.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⑽.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9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职责

⑴.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⑶.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⑷.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⑸.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⑹.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⑺.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⑻.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⑼.对项目部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10 计划管理人员职责

⑴.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⑵.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⑶.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⑷.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⑹.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⑺.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⑻.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11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人员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⑶.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⑷.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12 人事、劳资人员职责

⑴.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⑵.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⑶.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⑷.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⑸.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⑺.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13 其他有关人员职责

⑴.材料设备供应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⑵.财务人员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使用费用的帐目,并负责整理相关费用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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