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环境试验之温度变化试验【高低温交变试验箱】方法如下:(摘自标准SJ/T11326-2006)
要求:样品应能承受下面(试验方法)规定要求的温度变化试验,共10个循环,试验后样品应符合SJ/T11326标准中5.1规定,并能工作。
试验设备:
1、高低温交变试验箱工作空间内的任何点应能惟试验所要的温度变化速率进行从低温到高温或从高温到低温的温度转换,并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湿度;
2、试验箱内大气的绝对湿度不超过20g/m3(相当于35℃时50%的相对温度)
3、试验箱在恒温期间,试验箱箱壁温度在高温和低温期间内,其偏离分别不应大于试验规定的箱温的3%和8%。本要求适用于整个试验箱箱壁,并且样品内也不应有不符合这个要求的任何加热和冷却部分,试验箱内的空气应流通,靠近样品处所测得的风速不低于2m/s;
4、样品的安装件与支撑架之间应是低导热率的,以使安装架和支撑架与样品之间绝热。
试验方法:
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在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放入具有试验室环境温度的试验箱内;
2、高低温交变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0.2℃/min的降温速度降到-10±3℃;
3、试验箱达到温度稳定后,恒温3h;
4、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0.2℃/min的升温速度升到40±2℃;
5、试验箱达到温度稳定后,恒温3h;
6、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0.2℃/min的降温速度降到试验客观存在的环境温度值;
7、以上构成一个循环,依次进行10个循环;
8、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之前,应在试验室环境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
9、将样品从高低温交变试验箱中取出,按SJ/T11326标准中5.2的要求进行检查,并通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