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艇潜望镜环境试验方法之高温贮存试验方法如下:
试验目的:验证潜艇潜望镜在高温条件下贮存的适应性。
试验条件:试验温度:40、50、60℃;试验时间:2、4、8h;相对湿度:小于50%;温升速率:小于10℃/h。
试验设备:1、包括试验室、监控试验条件的温度传感器等;2、为了保持试验温度的均匀性,可采用强迫空气循环,但被试产品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应超过1.7m/s。
试验程序:
1、预处理:将干燥好的被试产品放置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直至达到温度稳定,保温时间,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2、初始检测:在高温贮存试验之前,应对被试产品的机械性能、电性能和光学特性进行检测,对外表面的精饰层进行外观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试验:将被试产品以水平状态放置在试验室内,在相对湿度不大小50%的试验条件下,将高温试验箱温度缓慢地升至规定的贮存试验温度,待温度稳定后,保温2h或4h、8h。
4、恢复:试验结束后,在试验室内对产品进行恢复,直至高温试验箱温度恢复到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为止。等产品温度稳定后,将被试产品移出高温试验箱。
5、最后检测:产品恢复后,按照产品技术条件或按合同要求,对产品电性能、机械性能、光学特性有关项目及外观进行检查。
注:以上潜艇潜望镜的高温贮存试验方法是摘自标准GB1214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