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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bingrui | 当前状态: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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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电力违章行为40条(1)
liubingrui 发表于 2007/9/9 11:13:46 979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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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入检工作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4. 使用无齿锯时不紧固被锯物件。
5. 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6. 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7. 起重作业时多人指挥。
8.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9.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
10.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1. 乙炔瓶未装防回火装置。
12.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
13. 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4. 在超过
15. 高处作业(
16. 高处作业(
17. 不将安全带栓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8. 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19. 酒后进入现场施工及操作各类机械、设备、车辆。
20. 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